喬丹告 Jordan 告不成現在要告 Nike?!

以籃球之神 Michael Jordan 的名義所創的品牌 Jordan Brand 在中過大陸與「喬丹體育」運動品牌曾進行了長達四年的商標權之戰,只因為在許多國家當中商標權都係屬地主義。即便最終 Jordan Brand 獲得勝訴,但喬丹體育似乎一直不太服氣,現在更是直接狀告 Nike,認為 Nike 濫用 Jordan 商標 Logo 造成不正當競爭並要求賠償 30 萬人民幣。這消息一出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是傻眼貓咪,也許 Jordan Brand 才應該告喬丹體育的 logo 容易造成混淆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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