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這幾天各位都看到新聞了,一名熱血青年僅穿著兩件上衣和一件 Superdry 的外套打算越過中橫,路途中遇到大霧,並且氣溫降至約 9 度(體感溫度可能僅 5、6 度),這樣的低溫讓這名青年因為失溫險些出意外,而這則新聞爆出後,除了眾多網友大罵「品質差」、「騙錢」,但也讓網友們開始回頭省思,現今在街上幾乎 10 個有 8 個穿的 Superdry,究竟是個「潮牌」還是「機能品牌」,而這樣的定義究竟又是誰決定的?
以下我們將以簡略的說明讓各位知道,Superdry 的品牌究竟是如何定位的。
Superdry 的起源
由 Julian Dunkerton 和 James Holder 兩人在 2003 於英國創立。這兩人認為英國的時尚開始慢慢出現斷層,於是因為「時尚」因素創立了這個品牌,Julian Dunkerton 和 James Holder 兩人都被日本文化深深的吸引,這也是為何 Superdry 的設計總會充滿了日文,就連品牌名稱也是因為兩人旅日時認為 Asashi 的「SUPER DEY」啤酒相當好喝才使用這個名稱的。
Superdry 的崛起
Superdry 創立於 2003 年,至今不過也短短 14 年,在全球已擁有 515 家店舖,涵蓋 46 個國家,品牌甚至提供「21」種語言的電商服務,可見其在全球的足跡之廣。而若真的要提 Superdry 究竟何時真正廣為人知,那我想應該就是 2005 年時托 David Beckham 穿著 Superdry 拍攝年曆並且多次被狗仔隊拍到私下著用 Superdry 的福吧?這樣的明星效應越發深遠,連 Kate Moss 和 Leonardo DiCarprio 等超大咖明星也開始著用。
機能品牌?潮牌?
失溫的事件發生後,諸多網友都開始撻伐 Superdry 售價如此高竟還出包,「騙錢」、「黑心」、「品質差」等負面評語充斥網路,然而,「Superdry 是個機能品牌」這樣的觀點究竟是從什麼時候深植消費者的心中?
在此先讓我簡單介紹「機能服」,機能服與一般衣服最大的差異就在於「材質」。舉例各位一定都聽過的「GORE-TEX」,GORE-TEX 是指一層薄膜,這層薄膜擁有防水、防風的功能,Gore-Tex 薄膜平均每平方吋有 90 億個小孔,每個小孔比一滴水珠細小 2 萬倍,同時比水蒸氣份子大 7 百倍,因此雨水不能滲透 Gore-TexR 物料,但身體排出的汗氣卻可以透過小孔蒸發,令穿著者感覺舒適自然。而大部分品牌所使用的幾乎都只是聚酯纖維,它有防潑水、防風功能,但與 GORETEX 相比,完全是天壤之別。
這樣各位稍微明白了嗎?機能服與一般衣服在設計之初便擁有天差地遠的差異,你若硬是想將 Superdry 與 The North Face 這類品牌的機能性放在一起比較,那永遠也不會有等號出現,因為兩者的定位完全不同,就像上面提到過的,Superdry 起先就是創辦者因為「時尚」因素而創立的,因此就算 Superdry 出了再多羽絨衣、保暖衣物,但它骨子裡依然就是潮牌。
小結
看到這各位可能會認為我在幫 Superdry 說話,但我必須老實說,我從未買過 Superdry,甚至對 Superdry 現在幾乎已成冬季國民制服的情況更是驚訝,若真的想追求保暖,同樣的價格為何不去買老字號、擅長機能領域的品牌呢?當然每個人有自己的選擇,並沒有誰對誰錯,只不過這則新聞出現後,有些觀念一定得傳達給讀者朋友們,「平地能保暖的衣服不見得到山上或是極端環境一樣撐得住」、「錢砸下去前先搞清楚自己買的是什麼」,這樣的訊息請各位千萬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