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用戶在美國加州聖何塞聯邦法院向Google 發起了集體訴訟,內容是指控其違反了聯邦監聽法,會在使用者不知情的前提下暗中追踪用戶活動。據稱無論你是否點擊了基於Google 技術的廣告,他們都會利用Analytics、Ad Manager、手機/電腦app、網頁外掛等手段來監控你的活動。聽起來是不是有恐怖?除此之外,資料中顯示自2016 年6 月1 日以來有「數百萬」使用了無痕模式的Chrome 用戶,實際上也都屬於被Google 追踪之列。原告方認為Google 在無痕模式下仍舊監控用戶活動的做法,是在故意欺騙消費者讓消費者以為這些隱私都可以自己掌控。
根據紐約時報報導,這起集體訴訟涉及的賠償金額高達 50 億美元,原告方要求Google 向每位受影響的用戶都支付至少5,000 美金(150,000)。而在發給紐約時報的聲明中,Google 代表Jose Castaneda 表示他們完全不認同對方的指控,並且已經準備好要「積極地」為自己辯護。與此同時他還強調稱:「每次用戶開啟新的無痕分頁時Google 都會明確指出,網站仍然有可能在你使用的過程中蒐集到和瀏覽活動有關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