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2011年NBA發生驚天動地的Chris Paul交易案嗎?當年這齣精彩的交易案一共包含三支NBA球隊,包含火箭、黃蜂和湖人,簡單說當初黃蜂原本是要將Chris Paul交易至湖人,以此獲得LaMar Odom、Pau Gasol,但當時由於當時黃蜂隊由NBA聯盟託管,代表其他29隊集體擁有管理權,而想當然其他老闆完全不想看湖人王朝再度稱霸,因此紛紛反對此案,當時聯盟管理人David Stern以籃球因素為由這種屁話打發這場交易,最終拍板確定則是快艇送出Eric Gordon、Chris Kama、Al-Farouq Aminu三位球員以及自灰狼交易來的2012年首輪選秀權,換來Chris Paul以及2個第二輪選秀權,同時Chris Paul承諾,明年夏天不會跳出合約,確定會留在快艇效力至少2個球季。
好了交代完當年事件後,根據美國體育新聞媒體bleacherreport今日IG一則po文指出,當年的交易完成後,勇士曾在當年12月被爆出想用如今的浪花兄弟Stephen Curry與Klay Thompson交易出去換來Chris Paul,但據傳聞當時Chris Paul本人不是很有興趣,並表示若交易案成功自己也不會跟勇士續約。無論如何,若當初 Chris Paul確實去了勇士,那大概就不會有連續四年的勇騎大戰?NBA的戰況又會變成怎樣?這一切都是未知數,不知道各位球迷們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