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惡搞、致敬”這三種行為,究竟有什麼不同?

“抄襲、惡搞、致敬”這三個詞彙在今天被頻繁使用,尤其是當下矚目品牌中的資訊中總是會出現這三個詞,但至於何種情況用哪個字眼,或許完全就是使用者的主觀評判或是民心所向了。

這也是為什麼品牌之間涉及到“侵權”行為時的情況總是非常的復雜,去年 Under Armour 狀告 Uncle Martian 還遲遲沒有結果。

為了明確這三個概念的區別,我們先看下“XX百科”對“抄襲”、“惡搞”、“致敬”的解釋。

抄襲:竊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

致敬:刻意采用之前作品中的相同要素來表示對其貢獻的承認。

惡搞(戲仿):是在自己的作品中對其他作品進行借用,以達到調侃、嘲諷、游戲甚至致敬的目的。

從釋義不難看出,這三者之中自然是抄襲行為更讓人深惡痛疾,而“惡搞”與“致敬”之間似乎還有一些相近的成分,在現今的服裝產業中似乎每天都存在這樣的事情。至於是純商業的抄襲還是惡搞性質的致敬,或是單純地嘲諷?就要我們去猜測用家的目的了。

讓我們用實例來看,比較典型的就是快時尚品牌對於眾品牌的無差別進攻了。之前的 H&M 與 Forever 21 對於 THRASHER 的火焰元素的運用,對於這一行為被我們這些吃瓜群眾幾乎一致地判定為“抄襲”,THRASHER 官方也毫不留情地一一懟了回去,但涉及到專業知識層面,如何證明“抄襲”還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過程。

反觀前段時間因宜家手袋事件而上熱門的 BALENCIAGA 與 IKEA,它們之間的處理方式則顯得有趣的多。

一則官方“鑒定”回應 BALENCIAGA 的“致敬”

到最後究竟是“抄襲”還是“致敬”早就不是大家真正感興趣的了,因為我們只是看熱鬧的,但 Chinatown Market 和 PLEASURES 的親身示範應該是“惡搞”沒跑了。

再舉兩個更加接近我們的例子:

① 某品牌(有朋友說我們一直消費它所以我決定死都不要說出它的名字)去年曾出了一件道袍,一經推出立即被指“抄襲”visvim 同款,但我個人看來其實不然,道袍這種日本傳統的工裝服飾並不是 visvim所創,再說它還特意在胸口處加了軍牌呢!

②曾經風靡一時的荊棘圖案,由 CLOT 塑為經典,但其實堪稱經典代表的 NUMBER(N)INE 也曾推出過荊棘圖案的單品,只不過沒火而已。

最後要提到的就是人紅是非多的 Kanye West 了,雖然你可能對他此前用過的哥特字體或是新 Calabasas 系列用到的 Planet Kosmos 字體有些審美疲勞,但不能否認地是,他認可並發揚光大的設計,銷量一定不錯。而對於以營利為主的那些剛剛起步的小品牌來說“什麼火拿什麼”也沒什麼好猶豫的。

從這些例子來看,我們主觀去評判這些品牌的所作所為是“抄襲”、“惡搞”還是“致敬”,所參考的因素一是你對於這些品牌的第一印像,另一就是二次創造的單品是更另類還是更庸俗。如果你注重口碑,那買來字體的商業使用權再去做就可以坦蕩蕩了。如果只是“惡搞”,百度一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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