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Jordan 與國內喬丹體育的糾紛追溯回到 2012 年,雙方因商標版權問題引發爭議,多處上訴結果不盡人意之後,近期最終審判決的結果總算出爐了,因上訴理由不足,維持上一審判決,Michael Jordan 要求喬丹體育撤銷商標的糾紛法院不給予支持,因此喬丹體育的註冊商標仍然可以繼續使用,Michael Jordan 卻要面對敗訴結果。不知各位鞋迷對於這件事會有什麼看法呢?
source:kidu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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