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電影分級制度其來有自,其創建與 1960 年代的全新的思維與藝術表達有著密切關係。由於新穎的表達衝擊傳統價值觀,人們便開始思考要如何在創作與道德間劃條底線分隔,於是將電影分門別類處理成為重要的手段。沒辦法阻止創作,只好限制觀看。從 1968 年至今,電影分級制度雖然受到不少批判,但仍然是美國電影主流規範,從未改變。
日前,好萊塢喜劇演員 Seth Rogen 又再度跳出來批評這項制度。主演過《青蜂俠》、《新婚奧客》的 Seth Rogen 對於喜劇電影有著無限的想像,他認為去限制電影的發展與創作是相當「愚蠢的」事情,甚至舉例這就好比將拳擊手雙手綁住去比賽般,毫無意義可言。當想到一個很有趣的梗時,竟被告知不能使用這個笑話,因為這是「普遍級電影」不能出現「限制級的笑話」。
其實 Seth Rogen 的說法只能代表一方的看法。雖然說電影分級制度確實限制了電影工作者的創作空間,但確實過濾掉不少過度腥羶色的內容,保障了孩童的童年不受其影響(仍有偷看的例外)。要說說它完全沒有用嗎?倒也不能如此果斷,只能說中間的「分隔方式」或許仍有討論空間。